牛棚杂记--季羡林
这一本小书是用血换来的,是和泪写成的。能够活着把它写出来,是我毕生的最大幸福,是我留给后代的最佳礼品。愿它带着我的祝福走向人间。它带去的不是仇恨和报复,而是一面镜子,从中可以照见恶和善,丑和美,照见绝望和希望。《牛棚杂忆》写于一九九二年,为什么时隔六年,到了现在一九九八年才拿出来出版。这有点违反了写书的常规。读者会怀疑,其中必有个说法。读者的怀疑是对的,其中确有一个说法并不神秘,它仅仅出于个人的“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”的一点私信而已。我本来已经被“革命”小将——其实并不一定都小——在身上踏上了一千只脚,永世不得翻身。可否极泰来,人间正道,浩劫一过,我不但翻身起来,而且飞黄腾达,“官”运亨通,颇让一些痛打过我,折磨过我的小将们胆战心惊。如果我真想报复的话,我会有一千种手段,得心应手,不废吹灰之力,就能够进行报复的。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,我对任何人都没有打击,报复,穿小鞋,耍大棒。难道我是一个了不起的宽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吗?否,否,绝不是的。我有爱,有恨,会妒忌,想报复,我的宽容心肠不比任何人高。可是,一动报复之念,我立即想到,在当时那种情况下,那种气氛中,每个人,不管它是哪一个山头,哪一个派别,都像喝了迷魂汤一样,异化为非人。现在人们有时候骂人为“畜生”,我觉得这是对畜生的污蔑。畜生吃人,因为它饿。它不会说谎,不会耍刁,决不会先讲上一大篇幅必须吃人的道理,旁征博引,洋洋洒洒,然后才张嘴吃人。而人则不然。我这里所谓“非人”,绝不是指畜生,只称他为“非人”而已。我自己在被打得“一佛出世,二佛升天”的时候还虔信“文化大革命”的正确性,我焉敢苟求与别人呢?打人者和被打者,同是被害者,只是所处地位不同而已。就由于这些想法,我才没有进行报复。但是,这只是冠冕堂皇的一面,这还不是一切,还有我私心的一面。